2012考研政治指导:考点链接之新婚姻法
2011年8月12日发布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三),共19条,并于13日起正式实施。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、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、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、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……。这以法律的颁布,立刻引起了群众的广大反响,那么如何来对待这一新的规定,涉及到考研政治的有哪些知识点呢,下面就给大家整理了思法方面的相关考点。 婚姻与家庭 婚姻家庭的属性:自然属性: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;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: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,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。 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 尊老爱幼:老人对社会作出了贡献,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,需要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照顾。 男女平等:男女平等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原则和道德规范,也是我国的基本国策。 夫妻和睦: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,是夫妻和睦、婚姻美满的基础。 勤俭持家:勤俭是家庭兴旺的保证,也是社会富足的保证。 邻里团结:邻里关系处理得好,可互为助手,互为依靠,化解矛盾纠纷,增进邻里感情。 婚姻家庭的法律规范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:婚姻自由;一夫一妻;男女平等;保护妇女、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;实行计划生育;夫妻互相忠实、互相尊重,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、互相帮助。 结婚的必备条件:一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;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婚龄。《婚姻法》规定,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22周岁,女不得早于20周岁;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。 结婚的禁止条件: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;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。 夫妻关系:人身关系——指夫妻双方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在人格、身份、地位以及生育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;财产关系——指夫妻双方在财产、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。 父母子女关系: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。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:是指祖父母、外祖父母与孙子女、外孙子女之间,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。 |